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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亮剑”专项行动举报方式

时间:2011-10-10 08:06 点击:次 [返 回]

新华网北京10月8日电(记者邹伟、王立武)公安部“亮剑”行动办公室日前公布了公安部和各省区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亮剑”行动举报电话、来信地址、电子邮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线索。

    为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公安部决定对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破重大案件的举报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公安部“亮剑”行动办公室提醒举报人,若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举报的,请留下联系方式,以方便办案人员与举报人联系。

    公安部公布的举报电话为:010-66266833;来信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经济犯罪举报中心,邮政编码100741;电子邮箱是公安部门户网站主页投诉举报信箱一栏经济犯罪举报信箱。

    此外,公安部网站也公布了各省区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亮剑”行动举报方式。

    据了解,公安机关“亮剑”行动依法打击的假冒伪劣犯罪行为,包括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专利,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生产和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等16种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