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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院量刑意见今天开始正式实施
时间:2010-11-23 17:23 点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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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29日
,省法院出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用以指导全省法院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当日,省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宣布自从“十一”起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具体内容, 由于10月1日期间放假,10月8日开始上班,所以新的规定,将于今天开始正式实施。
省法院副院长朱良酷和刑三庭庭长柴建国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
据朱良酷介绍,量刑规范化改革适用于常见十五种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以下案件,这标志着其将规范绝大多数的有期徒刑以下的刑事案件的量刑,因为据统计,这十五种罪名在基层法院审理的所有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在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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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规范化改革之重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河北省法院根据本地实际,对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和常见犯罪的量刑部分,以及量刑起点幅度、增加刑罚量的情形和个罪量刑情节都进行了细化,并规范了附加刑的适用。
据介绍,此次量刑规范化改革一方面体现在实体方面,改变传统的定性分析“估堆式”量刑,明确量刑的方法和步骤;将量化引入量刑机制,确立“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刑罚裁量权。另一方面体现程序上:引入量刑建议;改变以往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混为一体的做法,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建立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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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43家法院试行量刑规范化成效显著
据介绍,自去年6月开始,我省在廊坊市中级法院、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三河市法院和徐水县法院首批进行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现已取得初步成效。这些法院通过量刑规范化试点,使当事人对法院的审判过程和结果的信任度增加,被告人服判率有明显提高,上诉率降低了。试点罪名案件上(抗)诉率明显低于非试点罪名案件的上(抗)诉率。
另外,审判人员的量刑意识得到强化,量刑能力得到提高。从很大程度上扭转了“重定罪、轻量刑”、“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观念;量刑更加公正和均衡;规范了量刑程序,与此同时,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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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步骤将分三步
试行量刑规范化之后,法院的量刑情节将分三个步骤。第一步是: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第二步是: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第三步是: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三步式”的量刑步骤来源于量刑实践,是符合量刑思维过程和量刑规律的。
量刑指导意见》包含15种罪名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良酷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是中央确定的重大司法改革项目,也是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是当前刑事审判改革的重点。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有关司法机关通过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量刑程序意见》),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量刑指导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用于指导人民法院量刑工作,适用于常见十五种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以下案件,对于判处无期徒刑刑罚以上案件,目前暂不适用。
朱良酷说,这十五种罪名在基层法院审理的所有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在90%左右,因此,我们规范了这十五种罪名的量刑,也就是规范了绝大多数的有期徒刑以下的刑事案件的量刑。《量刑程序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共同会签、联合发布,用于规范调查取证、提起公诉、律师辩护、法律援助和法庭审理等工作,适用于所有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朱良酷说,我省还制定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并将在全省法院试行。
传统的量刑方法易导致量刑失衡
朱良酷表示,传统的量刑方法是一种定性分析法,这种方法主要法官的依靠经验和个人素质,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综合全案情况决定宣告刑。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快速高效,而且有利于实现刑罚个别化。弊端是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以及各种量刑情节缺乏统一的量化分析标准,易导致量刑失衡。
朱良酷说,与定性分析法相对应的是定量分析法,这种方法首先对犯罪行为进行量化分析,确定基准刑,其次对量刑情节进行量化分析,确定从重或从轻的调节比例,最后根据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依法确定宣告刑。这种方法具有科学性、准确性、可操作性、可检验性等优点,但把握不好,容易走极端。完全运用数学方法,无视复杂的社会现实和社会科学规律,对所有的事实和情节都予以简单量化,表面上实现了量刑的均衡和统一,实质上有损法律的公正和严肃。
在继承和发扬定性分析方法合理性的同时,将量化方法引入量刑机制,确定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在强调定性分析的同时,强调在量刑过程中要注重对犯罪行为和量刑情节进行量化分析,从而准确判处被告人的刑罚。《量刑指导意见》规定,量刑步骤分三步:第一步是: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第二步是: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第三步是: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三步式”的量刑步骤来源于量刑实践,是符合量刑思维过程和量刑规律的。
朱良酷表示,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通过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实现刑罚的均衡,更好的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司法公正。
法庭上可就量刑进行辩论
朱良酷说,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亮点之一,就是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法庭调查阶段,首先要查明有关犯罪的事实,然后查明有关量刑的事实;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在就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的同时,可以就量刑问题进行辩论,辩护人有权发表量刑意见;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有权对量刑问题进行陈述。这是法庭审理程序的重大改革,是充分发挥法庭查明量刑事实的功能,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保障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量刑的权利,确保量刑公正的重大举措。
当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无形中增加了司法部门的工作量,同时也使法庭审理时间延长了,因为以前法庭审理只是定罪,不存在量刑这一环节,加上这个环节,不可能一次就让控辩双方满意。
试点法院上诉率大大下降
朱良酷说,去年5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全省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量刑规范化改革实施方案,为我省的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做好了组织准备。并从去年6月1日开始试点工作,首批确定廊坊中院和石家庄桥西区、廊坊三河、保定徐水三个基层法院开展试点工作。今年3月份,又将试点法院扩充至11个中院和32个基层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审判人员通过规范量刑,很大程度上扭转了“重定罪、轻量刑”、“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观念,审判人员在注重定罪事实、证据的同时,更加注重对量刑事实证据的认定、量刑情节的适用、量刑结果的确定,作出分析、审核与判断,并在裁判文书中增强量刑方面的说理性,让诉讼当事人及社会各界明晓量刑的依据,提高量刑的合理性和均衡性,增强了审判人员量刑意识。二是量刑更加公正和均衡。上诉、申诉、上访案件大幅下降,当庭认罪率、调解撤诉率、退赔退赃率、当庭宣判率和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通过量刑规范化,案件量刑更加公正均衡,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三是规范了量刑程序。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量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了阳光审判、透明司法,更有利于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判,有效预防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四是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进一步提高,得到了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认可,进一步提高了人民法院公信力和权威性。
《量刑指导意见》对
14
种常见量刑情节进行细化并分别确定了调节幅度,补充规定了
12
种最高法院没有规定的法定量刑情节和河北省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例如,为鼓励被告人亲属
“
大义灭亲
”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
“
被告人亲属举报被告人犯罪,提供被告人隐匿地点或带领司法人员抓获被告人,以及有其他协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抓获被告人情形的,可以酌情减少被告人基准刑的
20%
以下。
”
体现了河北特色。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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